一、法律援助咨询的基本情况
2009年,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5119人次,同比增长39%,其中来访2415人次,来电2616人次,来信88人次。其中解答农民及农民工法律咨询1695人次,占咨询总人数的33%,解答妇女法律咨询1470人次,占咨询总人数的29%,解答老年人法律咨询120人次,占咨询总人数的2%(注:以上咨询人员种类统计存在重叠)。
二、法律援助咨询情况分析
据统计,本年度共接待咨询合计2998件,其中民事类咨询2579件,占咨询总数的86.02%;刑事类咨询60件,占咨询总数的2%;行政类咨询7件,占咨询总数的0.24%;其他类咨询352件,占咨询总数的11.74%。由咨询转申请受理的案件数为407件,占咨询总数的14%。
(一)民事类咨询仍占据全市咨询总数的首位,其中民事类咨询量较大的有:
劳动纠纷咨询398件。劳动纠纷咨询涉及到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合同内容争议、经济补偿金、工伤赔偿及社保问题等,其中农民工工伤赔偿咨询比去年增长10%。今年,农民工到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劳动纠纷增加的原因之一是随着我市司法部门普法工作的深入,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越来越强;其次是市中心以开展十项便民主题活动为契机,在发放农民工《法律援助证》的基础之上,加大对农民及农民工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农民工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明显提高,出现纠纷懂得求助于法律援助中心。
人身损害赔偿咨询468件。人身损害赔偿咨询涉及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雇佣人身损害赔偿、医疗事故及火灾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其中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咨询数占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咨询的首位,主要咨询的内容有:责任方要承担的赔偿数额、交警调解不成责任方不赔偿该怎么办及如何做伤残等级鉴定等问题。值得关注的是,50%的交通事故案件是电动车与机动车辆碰撞引发,30%的交通事故案件是行人与机动车碰撞引发。近年来,在我市机动车数量剧增的同时,电动车数量也在惊人的增长,电动车已成为福州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电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逆道行驶、车速过快、无视交通指示信号、搭载未成年人等违规现象频见,而电动车被限定为非机动车辆,交警部门对其处罚力度受限,我市因电动车违规引发的交通事故逐年递增。雇佣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大多是业主雇佣农民工做零工,如做广告牌、泥水工、电工等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损害案件,这类案件在责任分担及赔偿数额上双方存在较大差异,当事人往往调解不成,从而引发争议。
婚姻家庭问题咨询327件。婚姻家庭问题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夫妻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及请求支付赡养费、抚养费和扶养费等问题。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婚姻感情质量的要求更高,离婚率逐年提高,由此引发的财产分割和子女问题也越来越多,中心接待窗口几乎每天都有接待咨询这类问题的当事人。
房屋买卖、租赁、拆迁及农村土地征用问题咨询210件。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刺激房地产市场经济发展,我市房产交易量明显上升,产生的纠纷也随之增加,主要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及履约中违约责任承担等问题。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问题主要涉及拆迁补偿、土地被征用补偿及祖屋拆迁引发的继承问题。
(二)刑事类、行政类及其他类咨询情况
刑事类咨询主要涉及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刑拘或被批捕后,家属应该怎么请律师介入案件、律师费如何支付及相关罪名的量刑等。行政类咨询主要涉及不服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提起的行政诉讼等问题。其他类涉及执行案件、国家赔偿、见义勇为案件、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及亲子鉴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