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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为农民工伸援手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发布时间:2010年7月13日;点击数:8052

    2010年6月29日下午,湖北籍张某怀着十分复杂的心情来到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向工作人员诉说:其妻子赵某于2010年6月7日早上在三山镇嘉儒村给私人建房子时,因房东提供的竹架绳子突然断掉,使其从五米多高的脚手架上摔下,造成身体多处损伤,腰柱粉碎性骨折,为了医治妻子张某四处筹钱,已经花费6万多元,再也借不到钱支付医疗费,而工头和房东又不肯再支付医疗费用,妻子马上就要面临停药的状况,张某只好四处奔波,找市政府、镇政府反映情况都无法解决,情急之下,想采取过激行为对付工头与房东,最后在三山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但因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和诉讼费,只好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耐心听完张某的诉说,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一边审查其所提供的材料,一边做张某的思想工作,劝导其不要使用过激行为,并指导其申请法律援助,对其免予经济审查,以最快的速度上报审批,次日早上就指派福建天月律师事务所林云峰律师承办此案,及时地制止了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

 

                                                               (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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